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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宿命


  “我是那种穿校服的人吗?”韵雅很开心的说:“穿校服装个样子就行了。现在洛叔走了,我爸又不在,还是穿回原来的自己好。”

  “你去换一件。”韵雅认真的将莫萧打量了一番,摇了摇头抽出另一件浅蓝色的小一号礼服,“这一件吧。”

  “为什么啊。”莫萧自我感觉良好的说:“感觉还可以啊。”

  “这种纯蓝的不适合你。太张扬了,走到人群中会很显眼,你不是不喜欢说话吗?这种淡蓝色的既不浮夸又可以庄重一点,还很符合男生的活力。”韵雅很认真的说:“而且那一件有点大,显得你的身材有一点不太协调,小一号的可以让你的身材显得更有力也更有魅力一点。”

  韵雅无声地笑了,很多年以前,韵雅也是这样,拉着傲天的手,挑选各种各样的衣服让他去试穿。傲天是一个很节俭的人,他那个时候也很腼腆,只有在和韵雅在一起时才会大胆和调皮一点。他不喜欢买东西,也不希望拥有多少漂亮的衣服,只要干净就行了。但韵雅总是强行把他拉到服装店,非要用暴力的手段才让他像“韵雅的小弟”。

  “把刚才的那一套礼服包起来。”韵雅看着莫萧不解的挠着头又走进了换衣间说。

  “可是您不是说他不合适吗?”小奈显示出了良好的素质。要是其他的小店一定是早就说着“您的眼力真好,这件衣服真的很适合那位先生”之类话连忙把衣服包起来了。

  “没事,是送人的。”韵雅说:“那个尺码,包装上系一条蓝紫色的条纹蝴蝶结。”

  “可是尺码呢?您刚刚都没有看啊。”小奈还是又一次确认道,她是一个很美的很细心的人,也是希望自己的服务可以做到最好的。

  “21码的上衣,39码的裤子。对吧。”没有一丝迟疑,甚至不用看一眼的说;“我经常给我的那个朋友买衣服,我看一眼就知道尺码是不是合适。他很喜欢白色,所以包装要白色的包装。”

  小奈暗暗吃惊。她是卖衣服的人,从早到晚每天和衣服打交道,但她都搞不明白一件衣服的尺码到底应该是多少,可一个看起来才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竟然对男士衣服的尺码这么了解,甚至看都不用多看一眼。她不禁在想,到底是一个对她多重要的人才能让她连衣服的尺码这种无聊的小事都记得如此清楚。

  “现在怎么样?”莫萧再一次换让一新的出现在了韵雅的面前。

  韵雅还是摇摇头,“你这种本来就不起眼的人现在看起来完全是个路人甲啊。”

  “有吗?”莫萧仔细的打量着自己,“看起来很不错啊,你怎么这么挑剔呢,看起来差不多就行了。”

  “喂,你现在可是我的小弟好不好。”韵雅很认真的到服装店的另一边,那里是分开的服装。

  “谁是你的小弟啊。”

  其实,韵雅的小弟在今天之前只有一个。韵雅是一个很霸气的人,她在海镇一直是大姐大,但她从没说过她是谁的大姐,谁又是她的小弟。她只会在家里叫傲天小弟,因为,只有傲天才值得她这么叫。有很多时候,给一个人起外号,故意的欺负一个人是因为自己在乎他,是因为他在自己心中很重要。

  “还是给你挑一套颜色有点反差的吧。”韵雅认真的挑选着,“就这个吧。湖蓝色的上衣和黑色长裤。在人群里再怎么说也不像个路人。”

  “他是你什么人。”看着莫萧又走进了换衣室,小奈问道。在一般情况下,服务员是不会问如此无礼的问题的。但她才二十岁,也有喜欢的男人,当然知道女人的心。

  “一个朋友。”韵雅说,但她又补充了一句;“一个,连朋友都不算的关系。”

  “可是你很在乎他。”小奈柔声说;“我知道,你和他不只是朋友关系,至少,你心里不觉得你和他只是朋友。但他,不懂你对吗?”

  “我们才刚刚认识而已。今天才认识。”韵雅很直接的说。

  “什么?!”今天才刚刚认识?小奈很震惊,她觉得韵雅和莫萧至少应该认识好几年了,不然怎么会带他来买衣服还对他的性格这么了解。

  “我梦见过他。”韵雅说,她在淡淡的微笑,终于有了一点女性的美,“虽然,他可能不知道我是谁,但我知道。他是一个喜欢沉默着听别人说话,笑起来很灿烂的发自内心的人。他叫,莫萧,沉默的微笑。”

  “那你之前包起来的衣服呢?”小奈还是很好奇。

  “给一个混蛋啊。”韵雅甜甜的笑着,她的这种表情如同纯真的小女孩在谈论自己最喜欢的小狗,“一个很喜欢装的混蛋。他一出现就是那种一定要震惊全场的人。明明小时候是一个乖巧的男孩长大了却一定要当一个讨厌的混蛋。”

  “你喜欢他吗?”刚一说出口,小奈立即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冒犯的。”

  不得不说,小奈已经被带进了韵雅的话里。她很漂亮,有很多男孩喜欢她,但她并不准备现在就谈恋爱。喜欢她的人中当然有很多富贵公子,只要她愿意就可以过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生活,但她选择了当服务生。因为她不喜欢那种嘈杂的生活。她可以在工作了一天后扑倒在柔软的床上,没有一点顾忌。也可以在饿了很长的肚子后大口吃着廉价的饭菜。她喜欢这种生活,可以做自己的生活。

  她是一名少女,在她十二三岁的时候也幻想过自己的白马王子。她喜欢过自己苦苦暗恋但却对自己一点意思都没有的学长;也和爱慕自己的一位富家公子谈过恋爱;甚至爱上过身无分文的穷小子。但最后,她还是一个人。她就觉得韵雅好幸福,有一个在梦里见过却不被知晓的朋友,还有一个会每天逗她玩的混蛋死党。她的生活像是小说一样被每个少女渴求。但喜欢一词在她的年纪还是不太恰当。

  韵雅沉默了。她真的喜欢傲天。但只是朋友的喜欢。虽然她不止一次的说傲天讨厌,但她并未真正的对傲天的行为和话语生气过。

  这是第一次,韵雅在思考自己和傲天的关系,也许,他们这个年纪根本谈不上爱,有的只是最为纯洁的友情,有的只是你给过我一块糖的简单朋友情谊和你要走了我很伤心的没有一丝利用的虚伪的真实。

  他们,真的只是朋友。

  莫萧这一次换衣服换的很慢,他其实早就换完了。但他靠在墙上,任凭着泪水的肆虐和心中感情的澎湃。

  他都听到了。

  真的有一个人是在乎自己的啊!

  “你怎么这么慢?”看着换衣室中走出来的莫萧,韵雅终于有点满意了。

  莫萧身上的衣服和之前的根本没有太大的变化,但看起来真的和莫萧本身的气息更加吻合了。

  “多少钱。”韵雅问。

  “一共是六十八枚金币。”

  即使是在经济比较繁荣的洛依顿城,一个中等的家庭一年的生活费用也不过是六七枚金币。这两件衣服可是一个家庭差不多十年的生活费。

  韵雅手上的戒指,那枚紫色的零食闪亮一下,她的手中凭空出现了一袋金币。

  “这,这是!”小奈彻底震惊了。

  可以说,在看到韵雅和莫萧两个小孩来到这么豪华的服装店时,她的心里是不相信他们有钱来买这么贵重的衣服的,只是凭借着良好的素质才接待了他们。在看到韵雅手上的戒指时,她才彻底醒悟。一般人不认识,她又怎么不认识?这是传说中的灵器啊!

  每一件灵器都是至宝,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价值的。即使是最低端的灵器也是价值连城。她还记得她的某位朋友就有一枚这样的戒指,而且灵石的材质还不及韵雅的这枚十分之一,但据他说,那枚戒指价值一万枚金币,是他身份和金钱的象征。

  韵雅付了金币,无视小奈惊讶的眼光。

  “韵雅。你的戒指好神奇啊。”莫萧好奇的看着韵雅手上的戒指,纯洁的目光如同初生的婴儿般无邪。

  “这是灵器。”韵雅说:“是通过某种金属为媒介,以空间属性的灵石为载体的一个储物空间。这种东西很方便,可以放很多东西而且没有一点重量。”

  “好神奇。”莫萧说:“这么好的东西很贵吧。”

  “是我父亲送我的。傲天也有一个。”韵雅莫名的有些伤感,“听他说,这是我妈妈的。我一直戴在身上,他说这是无价之宝。”

  莫萧没有过问关于韵雅母亲的事,他不是傻瓜,当然看出了韵雅眼中的神伤。他问道:“那这么贵重的东西丢了怎么办?”

  “灵器是有灵性的,它会认识自己主人的气息。或许正是因为它是我妈妈的,我用起来才会感觉这么温暖。如果是别人用它的话,非但不会有作用还会有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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