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节 古道春色
第十六章桃夭灼红颜
过江后,秦风一路行来,渐渐的水少路多,却也少了舟马换乘之烦。
此时已是初春,江南已见春芽早花,北地却还是苦寒。越往北,渐渐只能见到黄草褐树了。
秦风骑马走在路上,时有清风拂面,虽是还带着寒意,却也能嗅到一丝春天的气息。
秦风望着荒凉四野,苍茫群山,不由得想:“自从下了华山,告别韩先生,转眼间也有一年时间了。这一年,最开心的便是重逢翼儿,两人虽时有口角,却是情意日增,她这一离开,自己还真有点想念。”想到这里,不自觉便叹了一口气。
又想:“这一年,自己也频遭奇遇,内功自是更加深厚了,也不知到了什么境界。又学了无常刀法,烟雨缥缈轻功,还跟着翼儿学了一点万千山水掌法。韩先生要是知道了这些,定会替他高兴。”
秦风是第一次到北京城,路上免不了东问西问,打听路途,走了不少冤枉路。
这一日,到了山东地界,因是午间,路上行人稀少,秦风想找个人打问一下路途,便勒马缓行,左右张望。
行了几里路,半个人影也没见到,秦风正想下了小路找个村落停一下,就听后面车马隆隆之声传了过来。
秦风转头向后一看,见三人骑马在前,后面两架马车,搅起漫天尘土,如飞而来。
秦风见这队人跑得忙急,想是无法问得路途,只好勒马闪在一边,让他们过去。
刚在路边站好,那队人已来到跟前,前面三个骑马的,靠近秦风的一个,似是嫌秦风让路慢了,嘴里嘀咕了一句,马步不停,马鞭向着秦风身上抽来。
秦风却不躲闪,手臂一伸,手腕一扭,已把鞭稍攥在手里。
那人出其不意,马向前冲,手还紧握着马鞭,只听扑通一声,跌落尘埃,胯下马一溜烟去了。落马之后那人才反应过来,赶紧放脱了马鞭,不过已是晚了。
就在此时,后面的马车也跟了上来,拉车的两匹马,四蹄翻飞,眼看着就要踏到那人身上。
那人落马之际,秦风已经看出此人身手平常。手一扬,马鞭挥出,卷住了那人的身子,一抖一放,把那人扔到路边。手劲用的巧妙,那人落下之时,稳稳地站在当地。
另外两骑和两驾马车跑了几十步才勒住了马。
前面骑马的一个青年拔马返回来,对秦风拱拱手道:“多谢阁下手下留情,适才多有得罪,在下这厢跟你赔礼了。”
转头又呵斥落马的那人道:“赵禄儿,你这脾气就改不了吗?吃了多少次亏了,还一点也不长心。”
赵禄儿低声道:“我只不过吓唬一下,又不真打,谁想反而着了人家的手脚。我这摔了个嘴啃泥,人家什么事没有,你反来帮外人。”
那人喝到:“闭嘴。”赵禄儿悻悻的扭转头,嘟了嘴,不说话了。
那人又对秦风抱抱拳道:“让你见笑了,如是无事,我们先走了。”
秦风见那人谦恭有礼,虽是满身风尘,却不失儒雅之态。看年岁也就尽多比自己大一点儿,口音倒是江南一路的,心中对他颇有好感。
也拱拱手道:“耽误你们赶路了,既然停下了,我便打问一下,不知到京城去,是不是沿这条路走?”
那人道:“阁下是要进京?这条路正是南来进京必经之路,我们也要进京,不如一路同行,也好有个照应。”
秦风听了,犹豫一下。他这一时所遇奇事颇多,心中警觉。又见那青年快马疾奔之中,还看清了自己出手相救赵禄儿的情形,如此眼光,想来也该是个武林中人。
想了想道:“我看你们赶路忙急,想是有什么急事,我却是闲走闲逛的,怕跟不上你们的脚程,耽误了你们。”
那青年听了,也不勉强,拱拱手道:“如此,那就别过了。”说毕,伸手拉起赵禄儿,让他坐在自己身后,两人一骑,向前去了。
经过后面一架马车时,轿厢幕帷一掀,一个人探出头来,娇声问道:“哥哥,出了什么事了?”
秦风听了,浑身一震,心道:“一个女孩儿,原来说话可以这么好听。”不由自主就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只见轿厢中的那个少女,正含笑看着她的哥哥,秦风只能见到她的侧影,俏鼻微翘,肤如冰雪,笑靥如花,明艳中带着一丝稚气,让人忍不住心生爱怜。
青年听妹妹询问,低头耳语几句。那女孩儿转头朝秦风看了一眼,抿嘴一笑,垂下眼帘,幕帷一晃,又进了轿厢。
秦风这一刻,如遭雷击一般,呆呆地一动不能动。只觉心中千头万绪,无涯无际。
身外的春风、马蹄、人语,统统感觉不到,眼前耳边,便只有那少女的音容笑貌。
等他回过神来,那队人已不见了踪影。
秦风待要奋骑追赶,又觉不妥,只好无精打采,一人一骑,慢慢向前走。
说起来,秦风自小结交过的女孩子就只有江帆、翼儿两个。
认识江帆之时,他们还都是懵懂孩童,不省得这些男女之情,只是觉得江帆长得好看,便如一个讨人喜欢的玩偶。
后来再见江帆,似是佳人有属,当时他也心痛了一下,只是自己也不知是为何。
至于翼儿,秦风第一次见她,是个小乞丐,第二次见她,还是个小乞丐,第三次见她,则是男装匪徒。直到后来,才知她是一个少女。
在他心中,深印着初遇翼儿的情形,从未真正把她当成年岁相当的少女,只把他当成自己的朋友。虽然情谊颇深,只是这种情,却不是少男少女的爱慕之情。
这几年秦风年岁渐长,心中情思也开始萌动,知好色而慕少艾。
今日,在这初春之时,古道之上,咋见如此明艳亮丽的一个少女,触动心中情愫,一下子堕入其中,失魂落魄,也不奇怪。
秦风自觉心中缭乱,无情无绪,一会儿打马狂奔,一会儿又呆呆地坐在马上,任马自走自停。
就这样走了几天,却再也没见到那一队人。想是他们奔得急,已经走远了。
秦风经山东,过黄河,走走停停,不自觉间,也已到了河北京畿之地。
北京城,唐时称幽州,元时设为都城,称为元大都,明初改称北平府。靖难之变后,朱棣于永乐元年改北平为北京,且为行在,常驻于此。永乐十九年,明都城正式迁至北京。
此时,虽是朱棣迁都未久,但北京作为行在,也差不多有二十年了。是以,市面繁华,也不输于南京应天。
自从入了京畿,秦风沿着通邑大道直行,倒不用询问路途了。沿途客栈饭铺多有,天晚即宿,天明赶路,也不用担心错过宿头。
这一日,已近北京城,此时春意渐浓,路上不时能见零星野花,秦风心中时愁时喜,见一朵花也能发半天呆。
正行间,见一带粉墙横在路边,墙外新柳嫩黄,墙内老桃艳红。
这一番景致,正勾起秦风心中情思。他瞅着一枝高出粉墙的桃花,眼前却出现了一位少女的侧脸。
秦风正在意乱心迷之际,忽听门响。侧头看去,粉墙前方大门处,门一开,一个人探了一下头,见了秦风,疾缩而回,门一关,又是寂然无声。
秦风愣怔片刻,忽然回过神来,却只看到了那个人的后影,心道:“此人背影看起来有点熟,是谁呢?是了,好像是那天酒馆中与船老大一同饮酒的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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