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公平!公平!!全世界的公平!!!
刚刚从图书馆借了一本《考试与公平》,赫利众准备再次深入的理解一下那个时代的无奈。上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有点快,现在这次需要精读。
序言里的那几句话,他几乎会背诵:
公平是全人类永恒的追求,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走向公平的历史。古有奴隶殉葬,今有人权保障。由此可以大体推测,人类发展的总体趋势,是越来越公平,而不是相反。
考试作为一种竞争,追求的永远是:公平!公平!!全世界的公平!!!只有形式和内容合理的考试,才能给全人类带来公平。(赫注:这里的考试具体是指,全球翻译官员及政务官员的选拔选举过关考试。)
赫利众把这几句话抄在笔记本上,又看了书中的几篇论文,然后写了几句自己的感想:刘典正的手里拿把锤子,然后全世界的问题都是钉子,解决问题的方式似乎太过单调。但是,其余的思想家都赤手空拳,没有得心应手的工具,当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古代的科举,到当代的高考,都追求公平。应该说高考的公平远远的超越了科举的公平,而刘典正所倡导的就业考试的公平是对高考公平的超越。那么,科举复活新论,所追求的公平是再次的超越。世界人民民主共和国,虽然还在理论探讨中,但由考试参与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到目前为止,是人类所追求的最大的公平、最高的公平。
从刘典正所公开发表的,第一篇考试论文,来看:那时候他的思想倾向,已经基本固定。他站在人的立场上,为人说活。他没有站在:资本的立场、权力的立场。他是人本主义的、人文主义的。
在这关于“顺序名次分”的第一篇论文中,刘典正把体育竞技的公平机制引入考试中。从以后相关论文中,我们可以发现他的核心观点:低利害的考试,可以用大数据,评价式的;而高利害的考试,必须是公平竞争的。
刘典正的一生,解决了许多的人类文化的难题,比如:高考改革(文化),大学生就业(社会),全球统一(政治),长生不死(宗教)等等。
物理尴尬何时休
——关于浙江“等级赋分制”的思考
刘典正
摘要:高考改革,物理尴尬;学科失衡,首在“赋分”。保障机制,属被动应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科不平等的问题。为保障“选择性”,同时解除对同分竞争同一入学机会而难合理区分的后顾之忧,我们借鉴竞技体育中个人争牌,团队算总牌数的启示,提出“顺序名次分”并转化为“整点分”;嫁接到“等级分”称为“保障等级分”。顺序名次分是按原始分排名次,以名次赋分。科目分值相同,若名次相同,则分数相同。保障等级分是以选某科人数最多的科目进行等级赋分,其余科目参照该科目人数进行赋分,空缺后面等级,以确保科目平等。同分问题,由整点分来解决。最为关键的是:名次分可以用来比较学科能力、综合素质、核心素养,与素质教育配套使用。
关键词:等级赋分制学科失衡名次分整点分保障等级分。
引言
新高考改革,以上海和浙江为试点,浙江“七选三”模式下出现学科失衡的状况。一些对物理有浓厚兴趣且较特长的考生,为避免强强竞争,为得更高分弃选物理。物理从理科王冠上最耀眼的明珠变成了鸡肋,变成了烫手的山芋,处境尴尬。目力所及,大家都提到了“等级赋分制”的负面作用:
“高考改革在选考的科目中目前采用的'赋分制’,可能导致物理实考分较高的学生,由于同考群体的优秀,相对赋分较低,使得大量学生不选考物理”[1],这是“赋分办法对物理选考造成的冲击”[2],认为“静态赋分”是“高考选科失衡的重要原因”[3],做了“赋分制下的‘驱赶效应’和‘磁吸效应’”[4]的原因分析。
基于此,浙江省政府出文“率先建立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5],当选考物理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数量时,以保障数量为基数进行等级赋分”[6]。这样虽“确保学生专业学习基础要求与国家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7],但不能保障选考物理科赋分在第一等级以后学生的权利,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物理科强强竞争的局面,最终不能保证自选科目之间的学科平等及考生的“选择性”,“实际上它违背了高考的公平性原则”[8]。“保障机制”应是权宜之策而非去病根之良方,我们应该要有更长远的打算,要有更深入的思考。
一顺序名次分的提出
“标准分“在中国出现了橘生淮北长不高的状况,“等级赋分制“却结出“学科失衡”的苦果,我们该怎么办?无论是思考“标准分制度的变迁”[9],还是想“等级赋分制可能带来的影响”[10],或者做“学生认可度的实证研究”[11]。都是为考试改革献智慧。现在我们不讨论“原始分数的局限性与标准分数的优越性”[12],也不探索“等级赋分制”的科学性,为解决学科失衡的问题,我们从中国人很看重的排名说起。“状元、榜眼、探花”,能够给几乎同一水平的“第一、二、三名”分别取一个专用名,以及每年高考之后的“状元热”现象,都能说明中国考试文化的基因里是特别看重排名次的,无独有偶,竞技体育的“金银铜牌制”更是非常看重位次。其实竞争激烈的高考,无论怎么改革,本质上也是按排名录取的。如果只考一科,按排名录取前多少多少名很容易做到,例如科举,例如竞技体育。但考多科并且有些科目可以自由选择,如何排总名次?我们试着把各科的排名换成可以简单相加的分数,基本思路如下:
(一)高考是一个人的团队赛
体育比赛是竞争,高考也是竞争。首先,考试是一种竞争,比如说“考试竞争的价值判断与意义追问”,“困惑的思考:在素质教育与考试竞争之间”[13]。其次,高考是一种考试竞争,例如“高考考试竞争与应试教育关系辨析”[14]。所以,高考是竞争,如“高考竞争的本质与现象”[15]。我们说“高考是一个人的团队赛”的意思是:每一个考生表面上看是一个人,在新高考中,他实际上是一个团队。把浙江的高考看作有十个项目的运动会,考生赵一凡既是语文科目比赛的运动员,同时必须是数学和英语科目比赛的运动员,也是他的三个自选科目比赛的运动员,他的各项目的总分,就是他作为一个团队的总成绩,他是他自己高考团队六个项目运动员的总和,而且他的竞赛团队不能有其他的运动员。
在竞技体育中,个人或团体比赛争夺的是项目名次,而团队的比赛是看:金牌总数、银牌总数、铜牌总数,奖牌总数以及各项目进入前六或前八的总人数。个人或团体争名次,团队算总成绩,给我们“一个人的团队赛“的高考记分有很大的启示。
(二)原始成绩不可加
启示之一是原始成绩不能简单相加,我们虚拟一例:
某次比赛中,甲、乙两男子同时参加且只参加相同的男子米三项,成绩如下:(表一)
运动员、成绩、项目
米
甲:10秒(金牌)20秒(金牌) 3分18秒(无牌)
乙:15秒(无牌)25秒(无牌)3分06秒(无牌)
请问此次比赛中,甲、乙二人谁的成绩好?明显是甲(二金),而乙无牌。现在我们把原始成绩简单相加:甲10秒+20秒+分48秒;乙15秒+25秒+分46秒,反而是乙的成绩好,可见原始分不宜简单相加。高考的原始成绩也是不可相加的,和竞技体育例似“考生对试卷所考查的内容达到什么程度,并不是决定因素,决定的因素是,某考生的成绩在全体考生成绩中的位置”[16],之前多省在高考中试用“标准分”,就是解决原始分“不具备可加性”[17]的问题,但推广有难度,大部分退回用不那么合理的原始分简单相加。现在试用“等级分“又出现了因博弈产生的学科失衡,让我们再来看看来自体育竞赛的启示。
(三)计成绩办法
体育竞技的又一个启示是:不同项目可比的是名次。在计算团队成绩时:金牌等于金牌,即第一名等于第一名;银牌等于银牌,第二名等于第二名;铜牌等于铜牌,第三名等于第三名。借用到高考中,同分值的不同科目的“第m名等于第m名”。比如浙江方案中,语数外同分值都是150分,那么不同科目的“语文第一名,等于数学第一名,等于英语第一名“。同理,自选科目都是100分,那么“物理第六万名,等于政治第六万名,等于历史第六万名,等于化学第六万名,等于生物第六万名,等于地理第六万名,等于信息第六万名”。
那么,我们的计分规则如下:
1、各科按原始分从高到低排名次;
2、按名次赋分,第一名为满分,寻找合适公差,排成等差数列,最低名次得分为正数(不能为非正数),称为各科“顺序名次分”;
3、各科顺序名次分相加(可相加),是为“顺序名次总分”;
4、按顺序名次总分给同一考试单位内所有考生排录取优先顺序。
(四)理论上的沙盘操作
1、设有100名同学参加浙江的高考,原始成绩已出,选科情况如下表:(表二)
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
分值(分) 100
参加人数(人) 60 50 90 10 20 30 40
2、各科按原始分排名次
3、按名次赋分
原始分——名次——顺序名次分(一一对应)
语文:150分÷.5分/人
上式中150分是语文的“科目分值”,100人是考生总人数,1.5分/人(读作“一点五分每人“)叫做“名次分值“,是我们找到的“合适的公差”。
其公式是(公式一):科目分值÷次分值(公差)
倒序排法:
倒数第一名 1.5分/人×.5分
倒数第二名 1.5×分
……
倒数第九十九名 1.5×48.5分
倒数第一百名 1.5×50分
顺序排法:
第一名倒数第一百名 1.5×50分
第二名倒数第九十九名 1.5×48.5分
……
第九十九名倒数第二名 1.5×分
第一百名倒数第一名 1.5×.5分
顺序排法的公式是(公式二):
次分值×(考生总人数+1-顺序名次)
公式二中的“1”是倒序转顺序的“顺序系数“,公式中的“顺序名次分”简称“名次分”
公式一代入公式二得(公式三):
科目分值÷考生总人数)×(考生总人数+1-顺序名次)
英语、数学与语文相同。
现在我们看地理和物理:
地理/人(考生总人数:100人)
代入公式三得:
地理第一名:人)×(第1名)=100分
地理第九十名:人)×(第90名)=11分
物理/人(考生总人数:100人)
代入公式三得:
物理第一名:100分
物理第十名:91分
现在开始博弈,那名地理排名第90,得11分的同学,如果他的物理学业水平测试拿到相应可以赋分的等级,只要他高考选物理科,参加了考试,他就有个排名,第11名,根据公式三,00分÷100人×(第11名)=90分。要11分,还是90分,还要考虑吗?他有幸成了郭隗讲给燕昭王千金市骨故事里的那匹死千里马之尸[18],当然他也是活千里马——黑马,因为他首先要够资格赋分。博弈的结果理论上最有可能的是自选七科的人数大体持平。可见这个办法可以保护优秀学生,让他们按兴趣和特长选科,而把博弈永远地留给无实力、无爱好者。
(五)理论上的实战演习
设现浙江有高三考生29.1万人,考生赵一凡语文全省第3190名,数学全省第1109名,英语全省第11006名,物理第3万名,地理第907名,信息第218名,他的总分怎么算?
解:(1)考生总人数为29.1万
(2)由公式三得:
00)×(291000+.356185567
00)×(291000+.428865979
00)×(291000+.327319588
00)×(291000+1—
.691052921
00)×(291000+.688659794
00)×(291000+.925429553
(3)赵一凡的总名次分是:
文名次分+数学名次分+英语名次分+物理名次分+地理名次分+.....31.417525773
得:赵一凡的总名次分是25773分
二整点分及应用
由上面的论述及计算,可知,若实际应用顺序名次分,易产生无限小数。虽然电脑操作无太大难处,但我们不太习惯,现在化整处理,就是在名次分的基础上,化小数为整数,就是“整点分”。
(一)公式三的变形
科目分值÷考生总人数)×(考生总人数+1-顺序名次)
(1)公式三两边同时乘以考生总人数,得:
顺序名次分×目分值数×(考生总人数+1-顺序名次)
(2)两边同时除以的最大公因数50得:
顺序名次分×考生总人数÷科目分值数÷50)×(考生总人数+1-顺序名次)
我们以“50分”为一个整体叫做点,语数外各科有三个点,自选科目各科有两个点。语数外各科的三个点,自选科目各科的两个点,叫做科目基准点。在单科顺序名次的等差数列中,每进步一个名次,多收获一个单位的科目基准点,就是说,语数外每进步一名多收获三点,“自选科目”每进步一名多收获2点,得公式四:
(以50分为整点的)科目分值数÷50)×(考生总人数+1-顺序名次)
(二)整点分的应用
计算整点分的公式四是由计算顺序名次分的公式三转化而来,可知,整点分本质上是顺序名次分,是整数化了的名次分,是名次分整数化的变体。无论用顺序名次总分,还是用整点总分,都不改变某考生在全体考生中的最终总排名位次。现在我们来看考生赵一凡得了多少个点,或者说赵一凡的整点分是多少。
由公式四得:
)×(291000+33(点)
)×(291000+76(点)
)×(291000+85(点)
)×(291000+02(点)
)×(291000+88(点)
)×(291000+66(点)
(3)赵一凡的总整点分是:
文整点分+数学整点分+英语整点分+物理整点分+地理整点分+50(点)
我们应该可以给赵一凡同学发成绩单了吧?如下:(表三)
2XXX年浙江省高考成绩报告单
赵一凡同学,您的高考成绩表:
科目原始分单科排名名次分(分)整点分(点)
语文() .33
数学() .76
外语() .85
物理() .02
地理() .88
信息() .66
合计不可加不可加 850
全省291000名考生,您第XXXXXX名
(注:一定名次以后是否可以省去此项?)
祝您:录取顺利!
浙江省考试院
X年X月X日
三保障等级分
成绩报告单都出来了,赋分的问题该解决了吧?不然!名次分不仅属传统意义上的分分计较,更是点点计较,可能会使竞争趋于激烈。“我们认为赋分办法的修正必需从根本上坚持以下四个基本原则:1.分数可比原则,2.平衡学科原则,3.连续稳定原则,4.操作简单原则。”
[19]为和缓所谓的竞争的激烈程度,遵照这四个原则,我们把顺序名次分“嫁接”到等级分上,同时可以保障学科基于平等的平衡,称为“保障等级分”。之所以可以嫁接,是因为名次分是精细、准确的排名次,分分计较,而等级分是粗疏、大体上的排名次,“赋分制实际上是由名次号决定分数的多少”[20],不那么精细的计较。从顺序名次分的角度看,等级赋分制实际上是对排名次做了模糊化的处理,我们认为这种处理方式的初衷是为了让考生不再分分计较,但是实际上很难达到此一目的,考生很有可能因差1分而分到两个不同的等级,反而差了3分。与名次分比起来,等级赋分制有可能使竞争更加激烈。名次分是细化了的等级分,它不是21个等级,而是每一位考生一个等级位置,同科目同原始分,则位置向前移,后面的位置不动。其实,竞争之所以激烈,并不是因为赋分方式,而是因为高考的竞争本质。无论如何,我们嫁接以后的“保障等级分”是一个理论上的新生事物,但它依然是一个熊丙奇先生们所不那么赞同的“分数标准体系”[21]。而我们是因为不大放心“自主招生”,基于公平和质量,试图用公平的“分数标准体系”达到“自主招生”的质量追求。也就是说,我们要想办法完善这个体系,而不能让“领导批准,学校复审”。
前述设浙江共有29.1万考生,每人自选3科,有29.1万人×7.3万人次。如果采用“顺序名次分”理论上选7科的人数大体平衡,每科约87.3万人次÷24714人。但现用等级赋分制出现学科失衡,若大家都喜欢选地理科,多达25万考生。“保障等级分”是这样处理的:此时以地理科的25万人进行等级赋分,25万人÷500人/份,则赋分情况如下表:
(表四)
等级1 2 3 4 5 6 7 8 9 10
人数比例1% 2% 3% 4% 5% 6% 7% 7% 7% 7%
赋分(分) 94 91 88 85 82 79 76 73
人数(人) 0
续表:
等级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人数比例7% 7% 7% 7% 6% 5% 4% 3% 2% 1% 1%
赋分(分)70 67 64 61 58 55 52 49 46 43 40
人数(人) 2500
其他的科目,以2500人/份,依次排入第一等、第二等、第三等……设物理报考7万人,则最低等为7等,以后等级空缺,理由是物理第7万名等于地理第7万名。
用“保障等级分”,易出现同分相争同一入学机会的现象。“关于同分人数过多问题”[22],我们用如下规则:
1、先仿照现有规则算总分,即:语数外原始分+自选科目保障等级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新高考总成绩中的语数外依旧采用原始分计分,能否与选考科目的等级分直接相加也有待商榷”[23],前面我们特别论证过原始分不可以简单相加,下面第2条实际上比较的就是顺序名次总分。
2、出现同分相争,比整点总分(即同分比点)。
3、再比优先科目整点分。
比如优先科目这样排序:语数外政物化史生地信
(1)先比相同科目;(2)按优先科目顺序,依次比余下科目;(3)若同分人数较多时,按优先科目顺序比。
如:
选科情况:
甲:语数外物地信
乙:语数外政史地
比:
甲:语数外地物信
乙:语数外地政史
人多时:
甲:语数外物地信
乙:语数外政史地
4、若还同分争:理科女生优先,文科男生优先,农村学生优先。
5、加试相同科目。
这种虚位以待的保障等级分是否可以“促使新高考制度中的‘选择性’得以还其本来面目”[24],是否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从自身的兴趣和特长出发进行合理的选择自考科目还有待进一步思考。然而,“中国目前正逐步走向一个考试社会”[25],高考在改革,问题必然有。由于高考改革的初衷和许多具体的措施,比如说文理不分科和更加注重公平等,必然对我国人口素质的提高以及对各行各业人才的培养有深远的积极影响。我们应“咬定青山不放松”[26],为高考改革的成功想办法。赋分制的问题用保障机制解决是不是终极方案?有没有更合理的解决方式?出现同分相争同一入学机会的问题,我们又该如何妥善的解决?人心不公,留下杆秤。越重要的事物,在称量的过程中,越需要测量工具的精确性,黄金店的电子称肯定要比蔬菜门市的精密。从这个角度看,等级赋分粗线条的排名次,对高考这么重要的考试显然是不精准的,虽然具有“可以接受的区分度”[27],但留下了更多的人为估量操作的空间,我们对海量平行志愿在保障公平和客观操作方面表示担忧,“三段每段80个专业的填报是极为繁琐的”[28],因此而出现的高分低就现象,以及将来可能出现的公平和质量问题,已超出了本文的论述范围。
四与素质教育配套
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应试教育逐渐盛行”[29],因此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提出素质教育,九十年代开始进入政府文件,现在已经升级到“核心素养”的阶段。由于对“素质”没有合适的测量手段,素质教育仅仅停留在理论和文件中,直到现在,我们还只能空喊“减负”而无良策。其实,素质之高低,无法具体打分,但是可以比较,赋名次分。素质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有其数量,这个数量在理论上是可以测量的。理论上可测量,实际上无手段,这是我们的难题,但我们有责任“完善测量评价体系”[30]。现在,以通过比较,赋名次分是我们的一个办法。现在要比两个孩子的身高,最好的办法是精确测量比数据,假如我们手中没有尺子之类的可精确测量长度的工具,我们能想到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两个孩子直接比一比,这种办法比没有任何办法要好一点,我们要迈出测量素质的第一步。在这里我们有必要简论一下“素质的层次”。我们认为:素质的底层是学科能力,中层是综合素质,顶层是核心素养。层次论意味着较高层次是较低层次的升华,包含较低层次的特性,并具有超越性。层次是渐进的,第一层次的能力并没有在第二层次的素质中消失,第二层又浓缩成精华包含在第三层中。最顶层的核心素养是最高的能力和素质,包括了所有的层次,也超越了所有的层次。类似曹冲称象称石头,我们可以测量素质素养测学科能力。称石头是因为无工具直接称象,测学科能力因为无客观合理评价素质素养的准绳。与称象不同的是,如我们把学科能力比作金矿石,则素质是对金矿石的提炼,而素养是高纯度的黄金。石头重等于象重,学科能力之比等于素质素养之比。称象所称量的石头是所有的石头,一块都不能落下;测素质素养所测的学科能力也需要所有学科的能力,一科都不能少。学科能力也不能精确测量时,可用顺序名次分,给各学科能力通过比较赋分,然后综合分析,可比较素质素养之高低。由上可知,顺序名次分是与素质教育可相配套使用的赋分方式,当然,有更精确的办法最好。
结语
十八大以来,中国“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新教育公平引论》等文章的发表,说明:“我国教育公平的评估域转向侧重‘人’的全面发展”[31],《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面世,表明中国素质教育进入了追求“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的“核心素养”时代[32];十九大“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更是唱响了教育前进的最强音。我们的“洋赋分”却水土不服,把物理这个理科的天之骄子首先变成了保障户,即不能保障学科以及学科所代表的人的兴趣与特长的平等,又难以保证学科质量的提升和人的潜能的开发,却使博弈有大机可乘。不识货、货比货,老婆婆算账等圪节节的“土办法”是否可以解决问题?还是“保障等级分”这种“土洋结合”的方式更符合时代要求?音乐、美术、体育健康、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等一些科目要不要水平测试或进一步加强?这些科目要不要加入高考自选科目序列?怎样改革,才能让考试的指挥棒握在素质教育的手里?怎样考核,怎样比较,怎样赋分?这一系列问题是“教育问题”还是“教育中的问题”[33]?都等着我们回答解决,我们应“把复杂问简单化”,“简单是一种美。”[34]现在,是时候来回答“物理尴尬何时休”这个问题了。学科失衡是由“赋分制”所引起,而我们却来个“保障机制”,就像患者因缺钙双腿发软,家长给他一个轮椅并交待走不动就用这个代步我推你,这不是解决问题之道,这只能算是救急的方法。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治病要对症,我们应该首先考虑补“赋分制”的钙,而不是用一个错误去弥补另一个错误。什么时候赋分合理了,什么时候物理就不尴尬了。现在我们看看近邻韩国高考的经验:2007年,“韩国各界呼吁改革高考等级制”[35],呼吁的结果是:从2008年起,韩参照美、日“实行了大学入学审查官制度”[36]。韩国定期高考“大学修学能力考试”的等级赋分是“九等”,再加上随时招生的“审查官制度”,极易让人联想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代品评人才的“九品中正制”和选才用才的“九品官人法”,不知道韩国高考是怎么防止腐败、保障公平和保证质量的?不是我们对韩国人不信任,而是我们对人性不自信。品评人才的“九品中正制”,深受其制约的左思认为它的作用就是使“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历史证明,“科举至公”[37]。千年科举排名次,唯以程文定去留,排名次的科举考试“是注重公平与公正的考试制度”[38]。科举制的创立“是时代使然”[39],千年以来“深刻地影响过知识分子的思维方式、人生际遇和生活态度”[40],是中国考试文化最深层、最精华的遗产。等级赋分,再加上高校的自主招生;不如用顺序名次分更简单明了,让人更放心。“每个人都具有均等的机会接受符合其能力发展的教育权利”[41],我们“要有一个合理尺度和相对公平的思路”[42],“保障等级分”可以确保让人觉得公平、平等。“平等的目标就是给每一个人一个公平的成长和发展环境”[43]而不是制造制度性的不平等。我们要充分估量中国的考试文化在人民大众集体潜意识中的地位,充分考虑“新高考被功利对待的制度原因”[44]和现实原因,就是说我们用“洋高考”要看中的国情,我们的做法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发展、教育公平的满意度、获得感”[45],高考的赋分方式要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标准分在中国的使用情况,应该是我们的前车之鉴。
基于“尊重人的全面发展与自由个性的价值标准”[46],从人本的角度考虑,“考试是手段,人是目的”[47]这样的论述还是不过时的。“现在是我们回归具有远大目标的大规模改革的时候……因为我们掌握了更多的知识,可以使各种潜在的复杂力量朝有利于我们的方向转化”[48]。我们的方向,就是教育的公平而有质量,“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线”[49]。前行路上,我们碰到的第一个大难题就是赋分的问题,这个问题应该难不住考试的故乡。“社会所提供的发展才德……的机会……应该人人完全平等”[50],为了保障“每位社会成员发展机会的平等”[51],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正义智慧的新时代中国知识分子,一定会基于实践、理性思索,探求古今、借鉴域外,合情合理、实事求是的解决此一难题,最终“完全实现高考改革者的初衷”[52]。我们认为,合理的竞争,是质量的保证;排名次,本质上是一种公平。“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是公平和质量”[53],在公平与质量二者中,先提公平再说质量,是“以教育公平为优先”[54]的,顺序名次分首先保障的就是公平。比起长不高的标准分和结苦果的等级分,新时代的中国高考是否需要考虑理论上可以保证公平和质量的顺序名次分?应该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赋分制度,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
(谨以此文:献给丝路英雄,简化复杂问题的红柯先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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