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Part 3: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2)
5.
于归,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莫蓝的话,又将沈于归的目光拉了回来。
沈于归自嘲地笑道,你这话可问得真是时候。我曾经是一名科研工作者,可今天,正好刚刚正式失业,成了一名待业青年。不,应该说是中年。
我记得你当年学的是生物……什么专业来着?我一直都不太懂你们那些理科专业的。
生物工程。
那怎么不想做了呢?不是挺好的专业吗?
不是我不想做,是被一个所谓的朋友坑害了。做不成了。
于归,我早就说过,你太单纯,太容易相信别人。这么多年,还是没有长进。你这样的女孩儿,就该像梭罗一样,住在无人瓦尔登湖畔。那么,你今后有什么打算?还打算继续做科研?
不想做了。累了。我觉得自己就属于不该和别人交往的那一类,可是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根本没法不和人交往。当今的科研掺杂了太多人的情感,数据都失去了它们原本该有的客观性,变得有些暧昧不清了。至于打算,现在还没有呢。我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于归,你还在写字吗?停顿了一下,莫蓝又问。
写。一直都写。却只是散乱的文字,再难成章了。大学毕业后,感觉好像自己的才情都留在了象牙塔里一样。也可能是工作太忙了,我的激情都被伟大的科研事业消磨光了。
于归,我现在正在N报做主编,一直想开一个纪念诗人海子的专栏,可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来写。能写的人其实不少,但是我总是觉得他们对他的爱,都不够全心,不够热烈。不知道你现在是不是还像当年一样爱着他的诗?
当然,莫蓝。他的诗已经刻在我的血肉里了。
那么,不如你来试试写这个专栏吧。如果第一期反响好,我们可以和你签约。
这世上有那么多作家,让我一个局外人来写,恐怕不合适吧。
局外人才有真性情。
莫蓝,这是你对我的同情吗?沈于归忍不住问。她承认,自己现在是真的很可怜。可是,她不需要同情。尤其,是不需要莫蓝的同情。
不,是我对你的欣赏。这个想法有好多年了,可是一直也找不到让我满意的作者。由你来写,再合适不过。
那好吧,我勉强接受了。
莫蓝微笑着说,你看,我就说你没变。还是当年那个高傲倔强的姑娘。于归,给我讲讲,这么多年,你生活得怎么样?有没有遇见谁?爱上谁?有没有成家?和谁生活在一起?
莫蓝,我的生活,我自己有时候都会想不起来了。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记性变得如此之差,差到我常常想不起来刚刚的午饭到底吃了些什么。平淡无奇波澜不惊地生活着,十几年一下子也就过去了,似乎也并没有什么是特别值得提起的。只是,我再也不是当年那个软弱乖巧的孩子了。生活渐渐残忍地将人性的丑恶展现在我的面前。我学会了像一只刺猬一样竖起全身的尖刺保护自己。我变得坚强,任性,乖戾,在人群之中强言欢笑逢场作戏,在人群背后舔舐伤口默默流泪。会在受到伤害时奋起反击,也懂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道理。有时像一只受伤的小兽,有时,如一个强大的战士。可阳春白雪,可下里巴人。平日里讲话有理有据,但是急了也会像胡同串子一样暴粗口。莫蓝,现在,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伤害我,我不再像曾经那样敏感而自悲。沈于归长大了,可是,就连我自己都觉得,现在的我,真的是一点也不可爱。
这是每个人成长都必须要经历的不可改变不可逃避的过程。现实的丑陋残酷一览无遗。于归,这不是你的错。
这些年,莫蓝,我也试图爱过别的人,但最终都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分开,哪一段关系也无法维持半年以上。我爱过一个手指修长的男人,却嫌弃他的大男子主义,爱过一个将张信哲的歌唱得如同原唱的男人,可是又受不了她与前女友的纠缠不清。如今回忆起来,也许真的并不是他们的错。不是他们不够好,只是我始终停留在原地,停留在自以为是的回忆里,不愿离开,不能舍弃,所以才无法包容,无法妥协。根本就是我自己的错。
于归,你还是那样,总是觉得什么都是自己的错。记住,你真的很好,只是现在,还没有人能够配得上你。
这是好听的说法。只是再好听,仍然掩盖不了我三十多岁仍是光棍一条的现状。我似乎早已成为各位叔叔阿姨眼中的老大难问题,连对象都懒得给我张罗了。
这么多年,就没有一个男人,能入得了你的眼?莫蓝双手交叠放在桌上,注视着沈于归的眼睛。
你知道吗?莫蓝,在遇见你的这一刻,我突然开始想念另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他等了我10年,陪伴了我10年。在我20岁到30岁的青春年华里,他是唯一一个,从未让我流泪的男人。我曾经许诺他,若30岁那年,我仍然单身,那么,我就嫁给他。
然后呢?莫蓝步步紧逼地问着,就像是一个迫切想要知道故事大结局的读者。
然后,在我30岁生日的那一天,我去帮湘雅平息了一场感情纠葛,误了与他的约。从那以后,我再没有见到那个男人。他走了,带着他的自尊与骄傲,没有给我留下任何信息。他不来找我,我又找不到他,一晃,两年过去了。
他为何如此决绝?他怎么能狠心如此?
或许,他只是像故事中的士兵一样。你有没有听过那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卑微的士兵,爱上了高贵的公主。公主对他说,如果你在我的阳台下等上一百天,那么一百天后,我将是你的。士兵风雨无阻地通宵站立,守护着他心爱的公主。到了第九十九天夜里,当他发现公主从阳台上向下看他时,他转身离开了。这个士兵,他用九十九天的时间,证明了自己对公主的爱,用一天,证明了自己的尊严。要娶我的男人走了。我想,或许我再也找不到他了。
你有没有为此遗憾过?或者,有那么一些怨恨湘雅?
没有。莫蓝,或许,本来就是我的问题。根本不是无意错过,是我有意,有去找他,还为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因为我内心深处始终在逃避着他。就如同与他相识的十年间的每一次逃避一样。我的心里有一个结,对我这样追求完美的人来说,解不开这个结,我无法让自己若无其事地嫁给他。这对他不公平。
你爱他吗?
我原先,一直不确定自己是否爱他。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对我说我爱他,可是我一直都是在否认的。或许是因为自己对你,莫蓝,始终有所期待,有些不舍。没错,我心里的那个结,就是你。但是今天遇见你,我不知怎的,竟突然就释然了。我才发现,一直以来,或许只有我自己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有多么爱他。也许,上天安排我与你的这次重逢,就是要让我对自己的过去有一个了结,也让我看清自己的内心。莫蓝,或许我会去找他,找他一年,两年,或者更长。有许多时候,我会觉得自己是难以忍受的。我有那么多古怪的脾气。他可以忍受我10年。或者,可以试试看,他是否能忍受我一辈子。
你确定,这些年,他还在等着你?
我确定。
你怎么知道?
我也说不清是为什么。但是,我就是知道。
莫蓝猛地抬着,望向沈于归,目光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说说看,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我倒要看看,是谁,有幸要娶到我……们的好姑娘。
莫蓝轻声地说,听不出有什么特别的情感。但是沈于归还是听出来了。在我和们之间,莫蓝犹豫了一下,停顿了一下。显然,这个们字,是他刻意加上去的。
沈于归只是假装没有发现。
她说,他叫阮经年。他的名字很好听。他也很好看,手指修长,字写得很漂亮,还会写浪漫的诗句。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包容我的一切坏习惯,坏毛病。他陪我渡过了每一个我最尴尬,最不堪,最失魂落魄的时刻。我想,除了他,再没有别的男人可以做到了。
沈于归独独没有说,那个叫阮经年的男人,他长得很像张信哲。
自然,也很像莫蓝。
莫蓝像是在听,又好像没有。他只是喃喃地说,我早就知道你会嫁给这样一个男人的。你本就该嫁给这样的一个男人的。
之后,又是很长时间的沉默。
沈于归想,原来,十几年后,当他们再次这样面对面地坐在一起,会是这样的情景。虽然会也沉默,却仍如当年一般,不觉得有丝毫的尴尬。
之后,莫蓝突然说,于归,你怎么就长大了呢?在我的心里,你还是当年那个十八岁的姑娘呢。
随后,两个人默契地岔开了话题。
沈于归并不记得他们是如何结束谈话的。也并不记得之后他们又谈了些什么。无外乎有关文字,生活,海子。
似乎没有什么不同。
又似乎,什么都不同了。
6.
晚上7点,沈于归感觉有些饿了。她问莫蓝,要不,一起吃个饭吧。
莫蓝抱歉地摇了摇头,说,改天吧。欢欢8点钟下辅导班,我要赶去接她,还要先去麦当劳给她买开心乐园餐。
沈于归这才意识于,她与莫蓝,已经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她笑道,没关系,孩子的事重要。不过,我本以为你会给你的女儿起一个文艺一些的名字。
我只想让她平平凡凡便好。我不想让她写字。写字的女人太忧伤。
那一瞬间,沈于归觉得,自己似乎终于理解了现在的莫蓝。
他们在灯火通明的西单大街上挥手告别,向不同的两个方向走去。
没有说再见。
沈于归没有回头。
她知道,莫蓝也不会。
路灯将她的影子拉得那么长,如同她陈年的忧伤。那些忧伤,在过去的日夜中如影随形,鬼魅一般纠缠不清。
她想,在下一个转弯,是该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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